每年1至3月是河流枯水季节,是清理河湖的最佳时期。记者日前从瑞丽市河(湖)长办公室了解到,连续几个月以来,瑞丽市各级河(湖)长及各联系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州、市《总河长令1号》要求,由各级河(湖)长亲自组织,广泛发动干部群众参与,全面掀起了全市“清河行动”高潮。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要求,是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清河行动”紧紧围绕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的工作任务,对河流周边存在的白色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淤积严重的渠道进行全面清淤。截止2019年3月31日,全市共有38个部门参加,对瑞丽市辖区内53条河湖库渠开展“清河行动”。据统计,共投入人数4500余人,投入资金25万元,整治面积24800平方米,清理河道长度103公里,清理垃圾118吨,拆除违规建筑50平方米。
在“清河行动”过程中,各级河(湖)长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带头作用,亲自拾捡垃圾并下河清淤,起到了上级带动下级,干部带动群众的作用。他们对周边群众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保护环境、爱护家园、不随便丢垃圾的环保意识。
瑞丽市河(湖)长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瑞丽市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定期开展“清河行动”,加大河湖库渠整治力度,提高河湖管理保护水平,加强宣传,全民参与,早日实现瑞丽“河畅、水清、景美、岸绿”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