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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13条优惠政策破解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难问题

发布时间:2015-08-31来源:德宏团结报作者:蓝玉芝浏览字体:[      ]

“截至目前,已有11名缅籍商人在瑞丽购房登记。这是瑞丽市在开展‘三严三实’活动中,针对境外机构和缅籍人员中国购房难现状,出台了13条支持境外机构和个人到瑞丽购买商品房的政策后出现的效应。”8月25日,瑞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负责人彭新文对记者说。

市住建局局长尹世军介绍,全市现有存量房4800多套,在建房有200多万平方米,已审批待建的还有300多万平方米,但由于市场房价低迷,房子不太好卖。而4万多缅籍华侨、缅籍人等因长期在瑞丽从事珠宝、红木产业和边贸、旅游相关的服务行业,需要长期居住瑞丽,为便于经商就学就医,大部分缅籍人员都有到瑞丽购房的需求。

针对全市房地产市场低迷以及境外机构和个人(含港、澳、台居民)购房难的问题,在践行“三严三实”的专题教育活动中,本着”先行先试”的原则,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支持境外机构和个人(含港、澳、台居民)到瑞丽市购买商品房的13条优惠政策,破解缅籍人中国买房难题。

市司法局局长杨秉周说,境外机构和个人在瑞丽市购买商品房有诸多优惠:一是进一步放宽了购房政策。对境外机构和个人到瑞丽购房的可办理租赁、转移、含转让、继承、赠予及抵押登记。二是进一步简化了境外机构和个人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和商品房产权登记流程。如境外机构在办理商品房(非住宅)登记手续时,只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在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批准文件和注册证明和境外机构所购商品房是实际办公所需的书面承诺即可;个人只需提供身份证明及合法出入境证明和个人单独所有书面声明即可。三是到瑞丽购房能享受诸多优惠政策。在瑞丽市购买商品房的境外机构和个人,可到金融机构和新型民营金融组织办理贷款、按揭和抵押贷款;居住期限从3个月放宽到一年,境外个人凭房屋产权证或商品房购销合同经市住建部门办理登记备案,到公安机关办理一年的居留证件;境外个人取得合法房屋产权证的,可向市公安部门申请进入省内其他地方从事探亲、商务考察、贸易洽谈、就医和官方组织的其他活动;境外机构和个人在瑞丽市合法购买的商品房受中国法律保护,如转移商品房的享受中国现行税收政策。四是服务更贴心。为方便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商品房,市政府成立了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商品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商品房手续办理一站式服务机构,开设了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商品房手续办理窗口;国土、外事、公安、住建、司法、政务中心等部门还缩短工作日,从原来的3个月缩短为3天或15天。

据市外事办主任田怀刚介绍,6月下旬市外事办出访缅甸时,带去了500份注有中缅文的“缅甸人可以到瑞丽购买商品房政策”的宣传册全部发放完毕。在中国经营翡翠生意,从小商贩发展到“珠宝大亨”的缅籍商人彭觉说,13条优惠政策让他一家享受比国民还好的待遇,他已在瑞丽购买了房子,如今他最大的愿望就是与全家人在瑞丽度过幸福的后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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