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瑞丽市统战部门想方设法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丰富平台载体,促进党外人士积极主动参与民主政治建设,抓牢民族团结,不断巩固边疆地区稳定发展局面,为试验区建设服务。
加强政治引导,增进政治共识。每年通过召开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组织开展建言献策活动等方式,不断提高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把握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引导他们在思想上与党委、政府同心同德,在目标上与党委、政府同心同向,在行动上与党委、政府同心同行;进一步增进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人士的沟通、交流和联系,建立健全了市委市政府党员领导同志与党外人士交友联系制度,全市共有20名党员领导干部与100名党外人士结成了友好对子。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教育培训、强化锻炼交流等,扎实推进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一批重大局、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党外代表人士,进入了工商联和社会团体领导班子,截至2014年底,全市副科级以上党外干部共141人。
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以开展目瑙纵歌节、泼水节、胞波节、红木文化节等民族节庆活动和“民族团结月”活动为契机,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切实加快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截至2014年底,共完成民族专项资金项目92个,投入资金1586万元。坚持把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作为新时期加强民族团结、做好民族工作的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多渠道选拔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工作呈现“总量明显增加,干部结构明显改善”的发展势头。严格按照界别设置和比例,把少数民族同胞充实到政协委员中,为他们参政议政提供政治舞台。
主动监督引导,稳步推进爱国宗教团体建设。成立了瑞丽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联席会议机制,并在每个乡镇(农场)配备统战委员、民宗助理员、宗教协管员各1人,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为做好宗教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每年通过会议培训、选送培训等方式组织开展各类宗教培训工作,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等的教育培训工作;深入村寨和宗教活动场所等宣讲党的宗教政策和法规;坚持定期走访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排查隐患问题,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认真落实政策,加大民族宗教工作投入力度,截至2014年底,共解决民族宗教工作经费6万元,民族宗教场所修缮费18万元,发放民族宗教上层人士补助5.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