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板岩过任组长,州人大常委会农环工委、立法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的立法调研组,3月25日至28日深入全州各县市了解饮用水水源情况,就《德宏州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起草工作听取意见建议、广泛收集第—手资料。
饮用水安全是关系民生的重要问题,是—个国家和地区发展水平和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志,也是实现小康社会的—项重要指标。《德宏州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经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主任会议决定列为州人大常委会2013年立法工作项目。为确保《条例》起草工作顺利进行,州人大常委会组织了此次专题调研,深入了解各县市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主要措施,充分听取各方对《条例》起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中,各部门从不同角度对我州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起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建议在制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中,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保护目标和具体防治措施;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及污染防治工作中的责任;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制度、污染防治应急预警机制、环境管理评估制度及水源林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量”的保护和“质”的保护,明确相关法律责任。
调研组表示,在《条例》起草过程中将进—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当前我州饮用水安全保障各环节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条例》的质量,注重《条例》的可操作性和权威性,能真正解决饮用水水源现存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和规范饮用水水源的保护管理,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有水喝、喝上安全的水。